“你单位是否存在铺张浪费的情况?你是如何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的?”;“你身为乡镇行政主要领导,你是如何履行‘一岗双责’的?对于村组干部违纪行为多发现象采取什么应对措施?”这是东川区纪委委员在区纪委全会上分别对区移民局局长和汤丹镇镇长的提问,切实让述廉干部红脸出汗。
近年来,东川区按照领导干部不同的岗位、不同的职责,采取不同的方法约谈领导干部。通过约谈强化其“一岗双责”责任感,提高其廉洁从政意识。
逐级廉政约谈。制定《东川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实行四级廉政谈话机制。县处级以上的领导由区委书记或委托区委副书记主谈;各乡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由区纪委书记或委托纪委副书记主谈,各乡镇、部门其他班子成员由单位主要领导主谈;各乡镇站所负责人和村(社区)干部由本乡镇纪委书记主谈,各部门科室负责人由本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主谈;其他人员由站所负责人和单位科室负责人进行主谈。廉政谈话每年不得少于1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自2008年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已约谈2万余人次。
述廉质询约谈。制定《东川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每次区纪委全会抽取10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在全会上公开述廉,并接受区纪委委员的现场质询。同时,区纪委书记逐一约谈述廉对象,了解其所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目前,已有20名党政主要领导在纪委全会上进行了公开述廉,并接受质询和约谈。
任前廉政约谈。制定《东川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拔和交流调整领导干部,由区纪委书记分批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按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其提出具体要求;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对其开展一对一的任前个人谈话,指出被谈话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结合不同领导岗位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今年已开展2次,约谈35人。
个别提醒约谈。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尚不够纪律处分的,由区纪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常委对单位主要领导及其本人进行提醒约谈,并限期进行整改。今年,已对未按要求完成重点目标任务的8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约谈。
训戒回访约谈。制定《东川区纪委对受处分人员训戒约谈和回访教育实施办法》,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宣布处分之前,由区纪委常委或案件主办人对其进行训戒约谈,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促使其放下包袱,振作精神,改正错误,努力工作;在处分期结束前,由区纪委常委或案件主办人对其进行回访约谈,了解其受处分后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情况和思想转化情况,对其进行教育鼓励。近两年,区纪委已对57名受处分领导干部进行了训戒或回访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