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15-10-02 23:05:35   来源:昆明市纪委

针对当前一些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影响改革发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不敢担当”等纪律作风问题,昆明市纪委监察局于近日制定下发了《昆明市关于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各级各部门单位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精神萎靡不振,消极怠工,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想事、不干事;工作中推诿扯皮、庸懒散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好办”;“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 ”等“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环境” “为官不为” “为官乱为” “不敢担当”的四类问题将成为治理的主要内容。

专项治理实施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国有控股、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在岗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认真查找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自查摸底、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查摆和征集到的问题及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建立自查问题整改台账,一件一件的加以解决,实行销号式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纪律作风专项治理中筛查的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加大对问题线索初核力度,特别是把落实整改措施不严格、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作为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纪律审查,对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快查、快处、快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对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走过场的,约谈诫勉“一把手”;对敷衍塞责、作表面文章的,责令整改、严厉问责;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同时,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还将作为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