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佳节倍思亲,中秋前夕寄廉语。党纪国法铭记心,八项规定严执行。廉洁自律做表率,良好风气树形象。风清月朗赏明月,举家团圆共婵娟。祝各位领导中秋节快乐!”这是洱源县党员干部9月24日上午收到的廉政提醒短信。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早安排、早落实,采取“四个一”的措施,积极营造“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下发一份纪律要求文件。9月初,洱源县纪委转发了省纪委《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八个严禁”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把“八个严禁”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并负责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
发送一组廉政提醒短信。坚持教育在先、提醒在先、预防在先,“两节”前夕,通过“洱源县检察院信息发布”平台,每周向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1条廉政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时事事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目前,已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900人次。
开展一次上门提醒教育。由洱源县纪委分管领导牵头,组成若干工作小组,深入到9个镇乡和67个县级部门集中开展作风纪律宣传教育,做到节前提醒“全覆盖”。每到一处,工作人员都与单位主要领导、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座谈,了解学习“八个严禁”规定情况,准确宣传八项规定精神,同时对各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提出明确要求。
开通一个举报曝光专区。在确保“来信、来电、来访”监督正常有序的基础上,借助洱源纪检监察网开设举报曝光专栏,与中央和省州纪委网站“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直接链接,鼓励广大网友对中秋国庆期间发生在身边的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对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现场记录在案,事后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处理,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 (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