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纪委集体约谈开发区管委会书记、主任和纪委书记

发布时间:2015-09-30 10:31:35   来源:迪庆州纪委

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为促进“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9月24日,迪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王天喜就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开发区管委会书记、主任和纪委书记。

约谈中,王天喜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重要工作,党委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党的事业的领导核心,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使每个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与抓经济、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对待,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委书记要“扛旗引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把党员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示范,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的有效方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履职能力。

王天喜要求,纪委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斗争到底,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从严执纪、动辄则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教育在前、警示在前;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坚决防范各种违反纪律规定问题发生;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培养,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防“灯下黑”,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