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部署要求,采取四项措施,综合施治、对症下药,着力解决存在的 “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切实转变干部队伍作风。
教育引导促 “想为”。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制定印发《陆良县深入治理为官不为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开设全县廉政党课专题学习3次,266名干部职工先后到县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力促干部主动“想为”。借助党务公开栏、手机短片平台、电子滚动显示屏、电视网络等载体,集中发布为官不为宣传标语20000余条,抓住元旦、中秋等重要节点,编发廉政短信1500余条,时刻提醒领导干部“为官有为”。集中开展为官不为交心谈心工作,850名干部职工接受了为官不为廉政提醒及交心谈心。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学习等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逐步形成为官有为的政治氛围。2014年来,对143名新提拔和交流的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和廉政准则学习教育。
健全机制推“作为”。制定出台了《陆良县治理庸政懒政怠政等不良行为问责办法》,从“庸、懒、散、奢、软”5个方面33个小项对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软弱无力等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等十种问责处理,以问责倒逼领导干部积极作为。出台《关于调整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办法》对无故旷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不认真履职贻误工作的行为进行工作岗位调整或调离。探索建立违纪违规线索主动函询制,由县纪委主动向县级领导、重点部门、重要岗位负责人发送《违纪违规线索征询函》,征询其存在的庸政、懒政、怠政等情况。截止目前,已开展违纪违规线索征询2次,发送征询函42份。四是健全网络舆情定期监测机制,安排专人24小时从网站、媒体、论坛挖掘问题线索,及时纠正处置不作为、不落实行为。
强化考核激“有为”。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细化主体责任,对不作为、不履职、不担当等行为严格考核扣分项目,助推党委政府履职尽责。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干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完善绩效评估、群众评议、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不胜任、不称职、不作为的具体情形、认定标准和处理措施,发挥好考核的作用。坚持为官不为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 由信访室、案审室、党风室等六个科室对申报评先评优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对存在因“慵政懒政”等违规违纪问题被处分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确保以考核激励干部有为,约束干部不为。2015年以来, 4名个人因存在不作为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严格督查惩“不为”。扩宽监督渠道。设立群众举报信箱,开通群众诉求电话,建成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投诉举报专网,在各网站、党务公开栏公开各部门职能职责,鼓励群众对照工作职责举报投诉干部 “为官不为”行为。截止目前,县级共受理干部不作为信访举报62次。开展常态化监督。结合“十个严禁”专项整治,开展治理“为官不为”专项督查,对敷衍塞责、虚以应付等庸懒散混不良行为,由县纪委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化监督问责,实现逼“庸”为“能”、逼“懒”为“勤”、逼“混”为“为”、逼“不为”者出局的干事局面。今年以来,陆良县共开展作风督查7次,22名“不作为”的干部被点名通报曝光。严格责任追究“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出现的“为官不为”不教育、不制止、不查处的,坚持“一案双查”,倒逼“一岗双责”落实到位。2014年以来,10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力被“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