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期间,永胜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监督检查,防止公款吃喝、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公车私用等“节日病”发生。
统一思想,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扎实开展节前教育、强化廉洁意识,严格遵规守纪、做到令行禁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加强管理,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从严追究责任,提前拉响警报,确保有关规定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强化全县党员干部廉洁、守法、节俭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敬畏感、规矩存在感、作风责任感,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县纪委监察局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加大教育警示力度,发送廉政短信3期1230条,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提醒,并约谈乡(镇)、县直部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廉洁过节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提供有力保障。为抓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永胜县纪委监察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各纪工委书记任组长共21人组成的八个督查组,制定了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9月18日上午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省、市纪委相关通知精神,对中秋国庆督查作了专题研究,实行各纪工委交叉督查所负责的单位和部门,对督查组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分组督查期间没有发现问题的,自行延长督查时间,直至查出问题为止,从而加大了督查的震慑作用,为从严督查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保持从严态势。永胜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细节入手,抓常、抓长、抓细,督查组实行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重点开展了九个方面的督查:一是督查是否存在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电子礼品卡;二是督查是否存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三是督查是否存在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四是督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五是督查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六是督查是否存在借节日之机或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七是督查是否存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八是督查是否存在违反节假日放假规定提前放假或延迟收假,不按规定上下班,节假日期间不认真值班值守以及违反其他工作纪律;九是督查是否存在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督查中,督查组在督查单位的同时,深入到基层股室、站所进行延伸督查,截止9月25日,共暗访农家乐7家、餐厅7个、酒店宾馆4个,走访干部群众346人,查看出勤、台账等资料140件,查看公务用车82辆,现场督查单位61个,电话督查单位2个,延伸检查股室、站所132个,始终保持了从严督查的态势。截止9月25日,尚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八个督查组正进一步深入开展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