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纪委执纪监督问责职责,进一步促进各单位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祥云县频亮“新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约谈,使监督提醒直达“每一公里”。
“三位一体”集体约谈。县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县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约谈乡镇长和县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领导;乡镇及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分别约谈本乡镇、本部门党员干部。通过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约谈,实现约谈全覆盖。2015年,全县共有574名乡科级领导和7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约谈。
“非常2+1”分别约谈。针对综合经济部门、高风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苗头性、倾向性指向的极个别人,祥云县立足抓早抓小,由县纪委书记和县检察院检察长以“2+1”的方式分别约谈并督促整改,去年11月至今,共重点约谈了11名局长和1名镇党委书记、1名镇长,在谈话中咬耳朵、扯袖子,甚至当头棒喝、大喝一声,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掉队者”重点约谈。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合格以下档次的“掉队单位”,由县纪委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促其限期整改。对上半年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零办案”的“掉队乡镇”,由县纪委书记对其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促进乡镇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倾向,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2015年,共约谈 “掉队单位”6个,“掉队乡镇”3个。
“2+3”对症约谈。由县纪委常委约谈所联系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县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约谈。约谈采取面对面交流、问答式了解的方式,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一针见血、明确具体,对约谈对象逐个问诊把脉、对症下药,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结合本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继续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中心、回归主业,更好地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钱雪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