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打出正风肃纪“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5-09-24 11:13:21   来源:保山市纪委

“打虎拍蝇”、正风肃纪、深化“三转”……近期,龙陵县紧跟中央部署,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打出一套反腐“组合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硕果累累,干部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抓住“牛鼻子” 层层传压力

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经常“只挂帅不出征”,甚至腐败案件频发也没人承担责任问题,龙陵县从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入手,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大力推行“一案双查”,用追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地生根。

“所管领域出现违纪违法腐败案件,不仅要对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要追究责任!”龙陵县纪委负责人指出。2014年以来,全县共对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到位的9家单位、1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追责,其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

畅通“监督道” 合力齐亮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要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会尽快向您回复。” 一大早,龙陵县纪委信访室干部小范便登陆“网上举报”系统,对一位匿名访客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复。

龙陵县纪检监察网改版升级后开通网络举报专栏,群众可“隔空”投诉举报。同时,还设立县、乡、村三级群众诉求中心,开通“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设置群众诉求意见箱,搭建便民高效的信访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2015年以来,全县挖掘案件线索13件(次),成案6件(次),同比增长200%。与县检察院联合办案3件(次)。

擦亮“千里眼” 聚焦纠四风

“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重点查、随机查、暗访查等方式,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做到有发现、有惩处、有震动、有改进。”龙陵县对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出具体部署。

2015年以来,龙陵县充分利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有效经验,统一制作和发送廉政短信、手机报廉政寄语,公布节日期间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3批次,派出了9个督查组,查访酒店、娱乐场所等30余个。共排查发票900余张,约谈党政一把手125名,866个单位(含内设机构、二级单位、村和社区)和404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公开承诺和自查自纠,并签订了单位及个人承诺书和承诺综合报告。开通了“廉政账户”,共存入资金0.5万元。查处了1起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的案件,党纪处分1人。

坚持“零容忍” 反腐无例外

龙陵县纪委牢记使命,把查办案件作为当前重要任务,严肃查办乡科级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具体规定的案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违规操办的案件;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案件;阻碍破坏经济发展的案件。

数字最能说明问题,在案件查办这个“主战场”上,龙陵县纪委交出了一份让人满意的成绩单:去年以来,全县受理信访举报152件,立案50件,其中涉及乡科级以上干部11人,一般干部6人,其他人员51人;结案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开除党籍3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1人,挽回经济损失168.18万元。(王龙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