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古城区突出抓早抓小,通过“五防举措”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严明纪律防乱为。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出台了《丽江市古城区作风建设十严禁》,明确提出“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十条铁规,成为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十条红线,有效防止了党员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工作的乱议论、乱猜测。实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部门主要领导出区必须经区委政府领导审批,方便掌握部门领导行踪。2015年9月,区纪委要求部门副科以上领导班子实行出勤月报制度,由派出纪工委进行复核抽查,严管领导干部“在位不在岗”等行为。通过立规矩、讲纪律,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自觉性得到提高,有力的维护区委政府的权威。
管住公车防乱跑。为遏制车轮上的腐败,2013年,古城区率先在全区公务用车上喷涂“古城区公务用车”标识和监督举报电话,公车监督由纪委专门监督变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在此基础上,2014年全区启用“位置通”(GPS)平台对公车进行全天候监督管理,做到对公务用车停放位置、运行轨迹、运行时间等可以进行准确定位和掌握。2015年,在要求全区所有公务用车在节假日停回单位停车场的基础上,规定所有公务用车无论有无专职驾驶员,周末必须统一停回单位停车场。通过对出差、检修、报废、更新、公务接待等特殊事项报备区纪委的日常监管和节假日不定期抽查,违反管理规定约谈等制度的执行,及时了解情况,掌握车辆使用动向,有效的遏制了车轮上的腐败。
盯紧资金防乱花。结合财政体制改革,清理规范各单位基本账户,严查小金库、账外账。对闲置建设项目资金进行统一集中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利用率。修订下乡补助发放和差旅费报销、接待等制度,所有费用报销只能通过单位公务卡进行,实现了每一笔资金使用有据可查,有效杜绝了乱报账、乱接待、乱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规范和减少单位使用现金,规定各单位3万元以上现金提取必须报财政审批后才能取现,解决了大额现金支出难监管的难题。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主要领导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建设及采购、人事安排等工作,实现了领导班子间合理分权、相互监督。设立单位财经监督小组,实行不定期督查单位各项资金支出,保障了一般职工对单位资金管理使用的知情权、监督权。
规范权力防乱用。在精简行政审批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领导权力运行,明确公布单位内外权力运行图,实现让党员领导干部依规依法办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防止主要领导个人独断专行;推行实行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和会议记录参会人签字制度,实现议事提前不定论调、民主讨论协商;实行重大工作听证制度,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项目组织听证,防止提前运作搞变通;实行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实现了房建、水利、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都统一场内统一交易、集中监管。
创新监督防漏网。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古城区纪委监察局切实担当起监督责任,创新督查方式对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通过节日前打招呼、发文件,重申节日规定等,三令五申重申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规定,做到先交代后不乱。通过重点督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检查纪律和制度执行。从以前仅是节假日组织督查延伸开展不定期督查,实现督查常态化、管理无缝化。采取不定期抽查,随机抽签决定督查单位等方式,对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的单位给予下马威,发现一个惩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