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发布时间:2015-09-16 17:18:27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狠刹会所中的歪风邪气,进一步深化全县作风建设,近日,泸水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此次专项整治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为牵头领导,县纪委、县监察局为主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等11个县直部门和9个乡(镇)党委为责任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组,严格落实“六个禁止”要求,即禁止在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内建设私人会所;禁止在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内开设高消费餐饮娱乐健身场所;禁止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私人会所安排公务接待活动;禁止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消费场所;禁止党员干部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禁止公款报销或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在私人会所发生的费用。重点整治私人会所存在的各类问题以及从中衍生的歪风,全面清理违规经营的私人会所,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通过明察暗访,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利用公共资源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杜绝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违法违规出租现象。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已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党员干部自行清退,做到“零持有”,对经查实违反承诺的党员干将从严处理,并严格追究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