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围绕六个重点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5-09-16 16:00:04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昆明市纪委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对问题线索要做到查不清不放过、查处的问题责任查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工作要求,围绕六个重点,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严肃查处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滥发津补贴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效率低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领域和征地拆迁中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土地复垦、农村“一事一议”、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助、救灾、低保、医保、就业创业、社保、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奖扶、学生营养改善、中职教育补助、美丽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罚款、摊派和收红包、购物卡等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开展责任倒查和问责工作。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方和基层党委、纪委要严肃问责。同时,要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加强个案分析,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上半年,昆明市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64人,查处党政机关基层干部87人;发现和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44件,处理6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