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五举措强化民生资金监管

发布时间:2015-09-15 17:16:21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为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确保中央、省、州、市保障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芒市采取五项举措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

定部门,保证监管不重不漏。按《关于做好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将涉及民生资金的财政、民政、教育等43个部门纳入民生资金平台监管范围,通过部门申请以及认真的摸底调查,取消了2个确实没有民生资金往来的部门的平台监管。

抓培训,保证平台操作质量。为提高平台监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平台操作水平,在省民生资金平台开发公司培训的基础上,芒市再次对全市43个部门的86名监管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了为期2天的平台操作现场测试培训,平常工作中各部门在进行监管人员和业务人员更换时做到了“老手”培训“新手”,或者部门新接手人员直接到市纪委接受手把手的培训,为平台正常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定范围,保证资金不留死角。将中央、省、州、市四级财政资金中,用于保障人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扶贫、救灾、社保(含五险一金)、教育补助、强农惠农补助等涉及民生的30余类专项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坚决不让民生资金流于监管之外。

常检查,保证资金落到实处。工作日内坚持天天登录平台,随时关注资金动向和人员登录情况,并定期不定期对全市41个部门资金拔付、转拔及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确保资金安全,对民生项目公共部分的资金,要求部门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对个人的补贴补助,要及时足额打入到享受对象的“一折通”中。工作中要求业务人员在资金到账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民生资金的发放及相关数据资料录入等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民生资金发放情况,做到补贴补助类公开到户到人,工程项目类公开到项目点,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保证了各项资金足额落到实处。

重考核,保证监管不流于形式。针对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出台、民生资金不断增多、监管难度越来越大的实际,将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之一。民生资金平台操作、平台预警监控及信息发布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从而确保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发挥真正效用。(李玉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