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约谈9镇乡“一把手”促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9-15 10:50:21   来源:大理州纪委

“镇乡党委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履行哪些主体责任?……”“县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整改意见清单’,落实情况怎么样?……”近日,洱源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按照分工,分别约谈了负责挂钩联系的9个镇乡党委书记。这是洱源县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压实主体责任的常态化举措。

据了解,此次约谈按照“纪委常委班子成员每年度约谈2次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在约谈镇乡党委书记的同时,对镇乡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约谈重点围绕强化责任意识、认清责任内容、落实责任目标,镇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带头守纪律讲规矩、遵守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勤政廉政等方面开展,同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结果和平时了解掌握到的工作情况,对镇乡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

“镇乡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和示范引领的职责。”“主要领导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住自己、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受约谈的“一把手”表示,一定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纪委的要求,并抓主体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知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015年以来,按照《洱源县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试行)》的相关规定,洱源县委、县政府和纪委主要领导围绕“为官不为”行为、工作推进不力、违反工作纪律、执行接待制度不规范等方面,已约谈领导干部8批121人次,起到了较好的预防提醒、警示劝诫的效果。(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