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四措并举强化“三转”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09-14 15:14:36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5年以来,牟定县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回归主业、突出主业,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转职能,聚焦主业。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存量人员潜力,通过以考促学、以战代训等方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业务基本功,上半年参与案件查办工作人数占纪检监察干部总数的70%。清理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55个,保留和继续参与13个。聚焦主业,退出工程建设资格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公开招考和干部公选等领域的现场监督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采取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牵头,各室、各纪工委参加,分四个组对250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开展1次廉政提醒谈话,被谈话人根据谈话内容作出承诺。组织11位乡镇及县级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了述廉,县纪委委员现场对11名述廉同志进行了质询、提问,并对11名述廉的同志进行了测评打分。开展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全县83个单位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的单位承诺,790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个人承诺。今年上半年,全县7乡镇自办案件9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审结案件24件,处分24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党内警告处分12人;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除公职处分2人,警告处分1人。

转方式,突出主责。去年以来分4个层次对全体处级干部和200多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对3件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并制作成展版,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投资38万元重新建设牟定县廉政教育基地,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全县2500多名党员干部到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通过现场写廉政书画和廉政感言、签廉政承诺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向各乡镇、县级部门推荐“廉文荐读”7期。牵头组织16家县级部门对廉政文化长廊18个版面进行更新。评选表彰了20名“廉内助”。

严问责,改作风。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紧紧抓住元旦、春节、州庆、端午等节点,以在电视台、人员密集场所粘贴公告等方式,重申节日期间严禁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纪律规定。制定出台《牟定县纪工委监察分局“两委”委员交叉巡查纪律作风制度》, 充分发挥纪工委委员、监察分局监察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先后4次组成暗访组,深入乡镇及部分村委会、县级机关单位办公区、农家乐、餐馆、大型超市、娱乐休闲场所等区域,对公款吃喝、公款送节礼、乡镇干部走读、遵守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等行为进行了明查暗访,对1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科级干部给予免职处理。

转作风,抓好队伍。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简会议文件,压缩“三公”经费7.8万元。带头纠正“四风”,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实行1名纪检监察干部挂钩联系1至2个村(社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制度,在乡镇探索推行约时定点受理解决群众诉求工作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诉求,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群众诉求1639件,办结1638件,办结率达99.9%,群众满意1633件,满意率达99.7%,督促兑现各类款项20多万元,适宜公开办理的信访件公开办理率达100%。加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结合牟定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废除了与现行有关制度规定不相符的5项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4项规定和办法,新建立了2个工作制度,实施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室主任和工作人员分层监督制度,通过案件回访、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案情通报和纪律访查等形式。推行工作考勤机制,制作《牟定县纪委监察局干部职工考勤表》,着力规范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报告档案资料32份,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和日常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服务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冯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