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十个严禁”念紧中秋国庆“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5-09-14 15:03:30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景谷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重申“十个严禁”的通知》,并将“十个严禁”的具体内容在本县电视台、手机报、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上对外进行公告,实行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地接受群众监督,不留死角,真正念紧中秋国庆“紧箍咒”,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十个严禁”分别为 : 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土特产等节日礼物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拜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红包和电子礼品预付卡;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借婚丧喜庆和子女升学、参军等事宜大操大办、收取“红包”,借机敛财;严禁私驾公车、公车私用;严禁工作或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制造传播谣言或虚假消息;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为确保“十个严禁”贯彻落实到位,严防死守“节日腐败”现象发生。景谷县纪委监察局还抽调了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4个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轮番检查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学校、医院、厂矿和各村委会(社区)贯彻落实“十个严禁”以及遵守党纪政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日前,已对2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问责。

据了解,景谷县纪委监察局在公告中还公布了举报方式、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接访方式、地点及联系人;对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从严从快处理,“一案双查”,绝不姑息迁就;对举报属实者还将给予适当奖励。(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