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六个确保”抓实作风督查

发布时间:2015-09-14 11:27:32   来源:曲靖市纪委

富源县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联合县直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通过“六个确保”抓实抓好,推动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加强领导,确保协调推进。强化组织领导,每逢开展专项督查当天,强调督查内容、督查纪律、督查方式等,并对督查抽签及督查过程进行全面指导监督。明确牵头单位,县作风办组织协调,其他部门配合,齐力合作抓督查。今年以来,已组织督查7次,参加54人次,督查单位118个。

随机抽签,确保公正公平。为了营造公正公平的环境,督查当天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抽签确定督查组长、督查组成员、被督查单位。

严守纪律,确保真实有效。按照“谁泄密、谁负责”要求,传导责任压力。选取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好、敢于担当的人员参加督查活动,不准提前打招呼,不准回避问题,不准隐瞒督查发现的问题。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隐瞒或对督查结果敷衍应付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方式灵活,确保效果明显。按照督查的内容进行明察或暗访。灵活采取领导座谈、现场核实、跟踪走访、录音录像、询问质询、路面巡查等方式,增强督查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督查工作查细、查实,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及时曝光,确保问责到位。督查结束后第一时间由县作风办把各组督查情况形成通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把违纪行为在富源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曝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达到“惩戒一人,教育一片”目的。

明确主体,确保整改到位。把单位“一把手”作为抓整改落实的责任主体,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违纪行为当事人具体的整改落实责任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并把存在问题的单位贴上“标签”,列举整改清单,由县作风办跟踪督查问效,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