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落实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

发布时间:2015-09-14 10:45:25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保山市通过抓住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对主体责任的落实使“巧劲儿”。

访谈“理思路”。连续两年来,保山市纪委会同保山电视台开办“书记访谈”专栏,就如何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访县区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倒逼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准确理解主体责任内涵和要求,理清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思路。为落实主体责任找准方向,想好措施。截止目前,已有27名党委(党组)书记接受专访,并将文字资料和视频在《保山日报》和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接受大众监督。

考核“加压力”。2015年,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占20%的权重,即20分。通过将其单独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指标,释放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再是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混淆不分,不能再以纪委工作来代替个人责任落实,不能再“纸上谈兵”就可以过的强烈信号,传递亲自上阵的压力。

约谈“来督促”。 2015年起,保山市纪委常委和各派出纪工委书记每年约谈联系县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两次。就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展作了解、督促和指导。截止目前,已约谈主要负责人78名,及时打消了少数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常有的“二三季度松口气儿,歇一歇。”的思想。在“落实”二字中,延长“落”的过程,提高“实”的质量。

述廉“全检测”。在2014年、2015年年初召开的市纪委全会上开展市管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工作,全面检查和测评党委(党组)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同时,为加大述廉“检测”力度,预计今年9月下旬召开一次市纪委全会专门开展述廉工作,届时将有2名县区长、2名工业园区主任、11名市直部门负责人“上台”述廉。力争换届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全覆盖,让每一名责任人都将成绩亮一亮、将不足摆一摆,接受一次提问,做一次全方位“检测”,用“放大镜”查找问题,有针对性的整改提高。

俗话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抓了就不难”。两年来,保山市通过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主体责任有正确认识、有谋划思考、有行动自觉、有长抓韧劲、有整改提高,抓住了主体责任的“牛鼻子”,让主体责任落实更顺利、更深入。( 杨建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