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瑞丽市纪委印发了《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提前打预防针,重申纪律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范各种违反纪律规定问题发生,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刹住违规收送月饼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会友、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各部门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加强教育管理。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四风”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不收、不送。
严肃执纪问责。“两节”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纪律作风督查组,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要时段的先暗访后明察,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对网络、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严格公车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严禁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两节”期间公务用车实行封存管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报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公务活动完毕再及时封存。非因执勤和工作任务需要,公务用车尤其是执法执勤车辆和专用标识车辆一律不准停放于高消费娱乐场所区域内。
此外,瑞丽市纪委还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129426或4125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