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五抓”严控“三公”经费

发布时间:2015-09-10 10:57:48   来源:曲靖市纪委

陆良县坚持严抓组织、力抓制度、勤抓宣传、实抓管理、狠抓督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

严抓组织,细敲经费预算。健全工作机构。成立县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协调工作组,明确职责,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拨款、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庆典论坛经费、出差、会议、考察经费、公务卡结算等事项,巩固和深化厉行节约工作成果;严控经费预算。各单位根据年度内“三公”经费支出资金来源及需求,认真分析,合理制定“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总量,严防预算上的“浪费”、“腐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力抓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陆良县公务车辆粘贴标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通知》、《陆良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陆良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维修、办公家具等定点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严格内部审批,严管费用报销,严抓监督问责,杜绝“车轮上”的浪费、控制外出经费数量、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把因公出国(境)关口,采取联动审批形式,压缩经费开支,实现经费和团组双向控制,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勤抓宣传,夯实思想基础。定期宣传提醒。抓住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放通知、编发“三公”经费廉政短信,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送上节日“廉”礼,严控机关节前突击花钱,防止干部过节失“节”;拓宽宣传阵地。利用县、镇、村三级政务信息宣传栏,及时公布“三公”经费的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鼓励群众了解政策、参与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廉政谈话。对新任职、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从严要求领导干部规范自身言行,纠正错误的思想认识。

实抓管理,强推制度落实。推行“三公”经费从严管理工作机制。对各单位上报“三公”经费预算,严格审核,总量压缩;对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费用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各预算单位每季度末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报至县财政局审核;实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及部门门户网站等宣传载体,及时公布部门预算和财政拨款预算相关信息,确保“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透明运行;健全因公出国(境)廉政审查工作机制。对因公出国(境)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审查,不让有问题的干部“出境”。同时,严格审批因公出境程序,严格陪同人员,严格交通路线、生活住宿标准,严控出境批次人数,缩减公务外出经费;落实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具有财务审批权的离任领导任期内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狠抓督查,确保工作成效。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针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采取不打招呼、不设范围,明察暗访、查阅账目等方式,突出春节、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餐饮、娱乐等重要场所;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务用车等重点领域进行督查,及时回应群众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