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富民县纪委以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为责任担当,针对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结合“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县纪委坚持把铁规严纪挺在前面,以《富民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富民县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为准绳,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保证案件快查快结,对省委巡视组移送交办的19件信访举报件(重件6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办结10件。 截止2015年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82件次,处置案件线索61件,查处问题37件,处理人员39人(其中:乡科级10人、乡科级以下工作人员29人),给予问责4人,党政纪处分35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处理党员干部3人,其中:开除党籍处分1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
在严厉惩腐刹“四风”的同时,县纪委把执纪监督检查作为贯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警戒线”,强化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及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行专项的督查,坚决纠正“为官不为”现象。对征地拆迁、森林防火、维稳工作开展专项督查19轮次,上报县委、县政府专题督查报告2份。对全县5镇1街道、47个县级部门、361辆公务用车、23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开展明查暗访5次,下发情况通报1份,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6名责任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问责2人。通过严肃执纪监督问责,坚持惩腐“不断电”,以严惩“四风”的持续震慑作用强化全县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