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强化监督责任 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发布时间:2015-09-08 11:00:39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敢担当等问题,近日,大姚县纪委派出7个专项纪律检查组,深入县级各部门和12个乡镇,对该县委政府交办的10件事项进行专项纪律检查,以增强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

年初,该县纪委针对在上年度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做出了专题汇报,并就如何推进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发出了《关于对县委政府交办的10件事项进行专项督办的通知》,明确了专项督办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时限及督办领导,并把工作任务、责任和要求细化到阶段、到具体责任人。

专项纪律检查事项涉及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防治“小金库”、规范村组财务管理、站所规范化建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经费的管理、规范下乡食宿券管理、规范乡镇计生办和乡镇计生服务站管理等10项具体工作。

工作中,各责任单位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职责,把工作任务、责任和要求细化到阶段、到具体责任人,并在时限内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督办领导、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各室切实承担起督办责任,按时限、按步骤及时跟踪督办,抓好工作落实,使全县重要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该县纪委把10件专项督办事项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督办事项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上报不实、失职渎职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纪委各督办领导、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各室切实承担起了督办责任,建立跟踪督办台账,将督办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工作体系,并实行销号,按时限、按步骤及时跟踪督办,落实一件,销号一件,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铁的纪律强力推进10件专项督办事项按时完成。

检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对各单位存在问题直言不讳,并要求各单位领导承诺,必须在10月15日前完成。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上报不实、失职渎职的,进行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已经有规范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专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下乡缴纳就餐券、住宿券制度的问题,县林业局松脂采权租赁金收取问题等3项工作已经督办完成,其余工作正在督办落实推进。(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