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六必谈” 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09-07 09:39:58   来源:楚雄州纪委

姚安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加大廉政提醒谈话力度,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着力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廉政提醒必谈。该县县委书记与18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县长与9个乡镇长进行廉政谈心谈话,县纪委书记与9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廉政谈心谈话;9个乡镇和县级68个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与299名副职进行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副职与分管科室股所长和联系村(社区)书记、主任进行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话提醒常态化。

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必谈。该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并加大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力度。上半年紧盯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对廉洁过节、公车使用、节假日值班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5次,发出通报2期,对7名乡镇“走读”干部、17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县乡机关干部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共问责党员干部5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县纪委领导约谈6个部门及2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责成向县委、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落实不力必谈。将“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结合,纳入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年初以来,共受理群众诉求1959件,办结1959件,办结率为99.8%,群众满意率达99%。县纪委开展9个乡镇纪委书记和77个村委会群众诉求中心信息员业务培训,确保信访件信息录入质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要求9个乡镇党委书记过问信访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1个乡镇以书面形式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对工作进展缓慢的2个乡镇给予书面通报批评。

责任制年终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必谈。县委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县扶贫办给予通报批评;对检查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县科协进行处罚;县扶贫办、县科协主要领导2014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责成两个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在6月底前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领导于7月分别约谈了两个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两个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

责任制半年督查后进单位必谈。县纪委组成谈话组,分别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及半年检查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5个后进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责成5个后进单位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对待检查考核组反馈的问题和不足,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连续处于后进状态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违反会议纪律和工作纪律必谈。县纪委对3名违反会议纪律和5名因工作不到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给予书面检讨;县纪委领导对8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约谈。(王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