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 中秋、国庆严明纪律要求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发布时间:2015-09-02 14:50:41   来源:文山州纪委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坚决防范各种违反纪律规定问题发生,近日,文山州纪委发出《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两节期间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纪律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改进作风规定,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电子礼品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会友、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教育管理。各级党委(党组)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四风”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格落实。要加强节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自觉张贴公务用车标识,严禁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休闲娱乐、旅游度假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停放管理制度,严禁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风景区、宾馆酒店以及经营性娱乐场所等门口。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加强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中秋、国庆重要节点,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对网络、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核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持续形成监督检查的有力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