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通报反腐成绩单

发布时间:2015-09-02 11:32:06   来源:保山市纪委

9月1日,保山市纪委和保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案件查处情况通报会,向省、市有关媒体以及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等社会各界通报十八大以来案件查处情况,并点名道姓通报了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及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案例50起。

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415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899件,立案445件,审结4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2人。涉案党员干部职级中县处级15件,占3.37%;乡科级105件,占23.96%;一般干部66件,占14.83%;其他人员259件,占58.2%。受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是县处级干部16人,占3.32%;乡科级113人,占23.44%。受处分人员按所在行业划分为:农村187人,党政机关181人,企事业单位97人,检察审判机关4人,人大政协机关9人,人民团体2人,其他2人。移送司法机关和刑事处罚情况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直接作出刑事处罚后交纪检监察机关作党纪政纪处分150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涉及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16人。刑事处罚123人,涉及县处级3人,乡科级10人。通过执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31.66万元。

保山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45件184人,同比件数下降5.8%,人数上升15.7%。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2件39人,较2010年至2012年上半年的26件30人,件数上升23.1%,人数上升30%。通过案件查处,挽回损失数千万元。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凸显三个特点:一是突出主业,聚焦纪律,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抓好监督执纪工作,着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着力改变惯性思维定势,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二是把握政策,突出重点,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握好纪律审查工作的相关政策,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三转”,切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驰而不息,切实推进正风肃纪;认真履职,切实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为保山跨越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通报会强调,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