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构筑党政机关公务接待“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5-09-01 16:35:26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东川区针对公务接待暴露的“顽疾”,对症下药,出台《东川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构筑 “防火墙”,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

严格控制接待范围,规范来访审批程序。对口上级部门领导到东川的公务活动凭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记录拟定接待方案报批后实施公务接待。省内外到东川学习考察的代表团等凭公函制作接待方案开展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干部职工的休假、探亲、旅游等属于非公务活动,不得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避免宾客少主人多。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非现场公务接待工作人员不提供工作用餐。

严格控制用餐标准,避免铺张浪费现象。工作餐供应家常菜、地方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高档水果,不得使用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餐饮场所。不得安排高档宴会以及赠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避免基层层层陪同。区级四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下基层,陪同的区直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基层不超过2人;区级其他领导下基层,陪同的区直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基层安排1名与调研检查工作相关的负责同志陪同。区直部门负责同志下基层,不得要求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参加陪同。

严格控制接待经费,避免讲排场超标准。单位接待费报销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方案、接待通知单和接待清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