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建立高效务实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5-08-29 09:25:17   来源:大理州纪委

8月27日,大理州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会议提出,要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进职能整合,优化协作配合,不断增强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会议传达了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有关精神,通报了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有关单位就加强反腐败协作配合作了交流发言。会前印发了《中共大理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办法》、《中共大理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办法》和《中共大理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方案》。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张鸿建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要找准定位,理顺关系,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完善成员单位之间日常沟通机制,探索建立专项协调制度;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州党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议大事、定政策、抓协调;要主动适应反腐败形势发展的需要,全局谋划,从整体利益出发,在工作中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反腐败“一盘棋”。

会议要求,要强化线索协作配合,全面排查,科学分类,及时通报和移送,妥善进行处置;要强化办案过程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联合办案措施,依法依规调配使用办案力量,健全协助调查、信息共享等制度;要强化案件移送协作配合,达到移送条件的要尽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要抓好追逃追赃专项工作落实,全面加强外逃信息的报告、统计、分析、管理,完成好省追逃办交办的相关任务,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探索完善防逃措施。

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袁丽娟,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普赵辉出席会议。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州纪委常委,州监察局副局长,州纪委相关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