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反腐“零容忍” “打虎拍蝇”不松懈 ——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案件查办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5-08-27 17:33:08   来源:怒江州纪委

“零容忍”惩治腐败,让干部不敢腐——作为怒江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4年,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55件,初核158件,同比增长107.9%;立案111件,同比增长258.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0人,同比增长254.8%,挽回经济损失228万元……

一年来,怒江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把“突出主业主责、聚焦中心任务”放在首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和既重拳“打虎”又快速“拍蝇”的理念,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办腐败案件,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有力地为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落实责任,重拳反腐不松懈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者,要以铁的手腕,以零容忍态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2014年,州委书记童志云在怒江州纪委七届六次全会上强调。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狠打“老虎”,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决不手软。全州纪检监察部门以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坚强决心,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

在省委、省纪委的领导下,怒江州委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医疗卫生系统窝案等167件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权力寻租、玩忽职守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挪用侵吞低保资金、贪污侵占集体资金资产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6人,司法处理32人,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014年11月,在接受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访中,童志云再次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关键。主要领导责任上肩“亲自抓”,抓则实,不抓则空,“亲自”最有效,“抓”字最“管火”。

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州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查办案件工作,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划定党委“责任田”,厘清纪委“主业主责”……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铁面执纪、重拳反腐。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将强化案件查办工作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重拳反腐不松懈,“打虎拍蝇”不停歇,全力清除阻碍发展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

加快“三转”,铁面执纪不打折

2014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目标和要求,及时整合内设机构,调整角色定位,充实办案力量,迅速将纪检监察的职能转到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上来,改变之前“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实现“术业专攻”、“主业强化”,打好监督执纪问责“组合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州委把纪检体制改革作为立行立改的改革任务来抓,州委纪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和州纪委常委会准确定位、主动谋划、深化“三转”,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认真落实“两个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州委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报告,会同县委组织部调整9名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

提升能力,实现“主业强化”。围绕主责“缩短战线”。对近年来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274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退出223个,减幅为81%,最少的仅保留13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

改革调整,实现“术业专攻”。完成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试点,在保持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同时,深化职能转变,调整后直接从事办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均占总数的61%以上。

着力突破,抓住重点不松手

认真分析制约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从五个方面着力攻关突破,不断以反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严惩腐败行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2014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55件(次),同比增长46.5%;初核158件,同比增长107.9%;立案111件,同比增长258.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0人,同比增长254.8%,其中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35人。挽回经济损失228万元。

坚持抓早抓小,注重治病救人。实行案件线索“月分析、季排查”,严格按照5类处置标准,提高初核成案率和立案件按期结案率;对2011年以来涉及州管干部的45件案件线索进行清理处置,采取函询、约谈、责令整改、批评教育等方式开展信访监督36件;省委第一巡视组和教育实践活动第十四督导组交办的51件信访举报和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并整改到位;严格区分一般性错误和严重违纪违法、工作失误和腐败行为的界限,为15名干部澄清事实,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发挥治本功能,深化源头防控。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编印《身边的警示》6000余册,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办案场所建设,州廉政教育基地和4县谈话点基本完工;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5099个,制定防控措施7138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载体建设,建立247个县乡村便民服务中心,152个村实行村级会计和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发挥“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解决群众诉求1150件,满意率达97%;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联网运行,适时对惠农、惠民、扶贫等民生资金进行监管。

震慑腐败,公开曝光不留情

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逢节必令”,以不定期明察暗访、职能部门联查、县与县交叉查等方式,保持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7批次“地毯式”监督检查,现场纠正违反工作纪律行为823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

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的一个缩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有效措施,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清除危害党的肌体健康的毒瘤,振奋了党心民心,纯洁了党的队伍。

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正因为如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身边的腐败”连出重拳,猛拍“苍蝇”,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不姑息。

怒江州积极发挥典型案件通报的影响力、震慑力,点名道姓曝光4批73人;39名干部因不作为、慢作为被问责。“对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不但要严厉查处,更要公开曝光,主动发声震慑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怒江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陈涛如是说。

为了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有效提升履职能力,州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纪检干部队伍,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敞开大门听意见,坦诚相见真批评,立行立改转作风,建章立制促长效,服务群众办实事,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整改“四风”问题,达到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教育活动中,州纪委常委班子和处级党员干部共征求到意见建议896条,查摆并整改“四风”突出问题385项,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决定事项督办等制度,为扶贫联系点协调解决饮水安全、村道亮化等项目资金142万元。

坚持每周一次集体学习,做到常学常新、常新常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各类培训113人次,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委跟班学习锻炼。坚持严管厚爱,带头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完善内部考评机制,营造争比进位、勇于担当的工作氛围,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队伍形象,实实在在以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未来的反腐败战场,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将务实担当、锐意进取,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州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杨亚仁 祝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