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三个从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发布时间:2015-08-27 09:20:30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马龙县重申公务接待原则、接待规格标准等要求,严防公务接待不良行为。

从严执行“六个严禁”。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公务接待活动要坚持“必需、节俭”的接待原则,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坚决杜绝铺张浪费。重申进一步严格执行“六个严禁”规定:严禁非公务活动的相互吃请;严禁违规超标准接待;严禁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严禁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禁利用公务接待变相套取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将个人接待、生活性支出列入公务接待开支。

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在公务接待中,既要热情大方,彰显好客友善,又要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接待的规格、标准,对仍我行我素、不听打招呼的,一经发现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从严控制接待场所。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切实落实好相关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规范接待流程,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接待标准和规模,严明纪律,加强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明察暗访,通过集中检查、专项督查、开展暗访等形式主动发现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对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