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止出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执行力减弱的问题,大关县采取“签单明责、压担严纪、扯袖换脑、举锤量刑”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精耕细作自己的责任田。
“一把手”签字领单“明责”。年初在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县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县处级领导所在单位和各乡镇党委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份。县四套班子领导按“一岗双责”与分管(联系)单位或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乡镇和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内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1526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一把手”述廉压担“严纪”。在每年的县纪委全会上,选2个乡镇和10个县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全会上述廉。述廉对象直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洁自律有关情况,只谈问题,不说成绩,只找差距,找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对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表好态。参会人员对12名述廉对象进行现场提问,并对12名述廉对象就述廉情况和回答问题质量进行了现场测评。
约谈“一把手”扯袖“换脑”。大关县委出台《大关县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约谈工作方案》,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实行层层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共约谈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人160余人。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按干管权限和联系分工分别对乡镇和县直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实现全县450余名科级干部全覆盖。
考核“一把手”举锤“量刑”。年终县委常委带队,县纪委组织协调,成立5个考评工作组,对全县9个乡镇、55个县直部门、14个上划部门2014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对评定为优秀的12个单位进行了表彰,对综合排名靠后1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了诫勉谈话,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半年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并发出意见反馈单、督促整改单、检查通报单33张,力推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