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六个加强” 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8-25 18:05:58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年来,丽江市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正风肃纪,加强教育提醒,加强案件查办,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三转”,积极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常态化。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推动落实责任常态化。主动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深入落实主体责任。2014年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9次56项,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要案件的研究、部署、推动;每年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政府系统廉政会议和市纪委全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列出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每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开展了述廉、任前廉政谈话、作风纪律督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重点工作;每年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部门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80余次,开展廉政谈话600人次。列出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将监督责任细化为8个方面36项;市纪委书记与5个县区纪委书记和15个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签订了监督责任书;对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的任务分解为7个方面41项,明确了责任、任务和工作完成时限,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聚焦主业常态化。认真履行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督促检查措施,加大跟踪督查督办力度,结合作风纪律督查,组织督促检查组深入部门、深入基层,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帮助,对工作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总结”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由8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每月对负责联系部门党员干部执行作风纪律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督查7次,督查单位、部门700多个(次),指出各级各部门存在问题900多个,一一建立台账进行整改落实,实行销号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是加强正风肃纪,推动从严执纪常态化。坚持全面监督执纪,从严执纪,把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纳入执纪监督范围,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内规矩,围绕政令畅通、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为官不为、工作责任任务落实等加强监督执纪,综合运用约谈、函询、问责、纪律审查等手段,重点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庸、懒、散、混等问题,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格问责追究,2014年以来,共对16个单位和123名干部进行问责。抓住重要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2014年以来,全市共派出181个明察暗访组910人次,开展明察暗访18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个,处理11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通报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问题74件136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91个132人,清理退出城乡低保1206人,查处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相关人员2人。

四是加强教育提醒,推动抓早抓小常态化。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2014年以来,对15000余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对18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在市委党校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中,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对120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2014年以来,共约谈60个单位和部门的110名领导干部,对176名新提拔的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召开3次市纪委全会,组织30名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述廉;全市共有85名科级干部在县区纪委全会上述廉,3155名干部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述廉,进一步强化了“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改进作风和廉洁自律的意识。有重点地列席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体谈话和个别提醒;强化纪委书记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平时通过书信、个别提醒等方式,对同级党政领导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提醒;既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把执纪放在首位,运用“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等方式方法,切实把执行纪律抓细抓实。坚持抓早抓小,对在监督检查、案件线索初核、案件调查等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情节轻微的问题,采取适当处理60件,组织处理58人,对反映失实的215件予以澄清。

五是加强纪律审查,推动责任追究常态化。完善纪律审查协调机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773件次,初步核实500件,立案调查185件209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56人,共挽回经济损失900多万元。强化责任追究,对5个县区和86个市直部门(中央、省属驻丽单位)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对28个优秀单位和51个合格单位进行了奖励,对6个基本合格单位和5个不合格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内部监督常态化。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有针对性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建设,每年组织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468人次;今年安排56名处级、26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积极探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制定了《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开通了纪检监察干部举报网站;及时发现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坚决防止“灯下黑”,今年以来,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1名市直部门纪委书记进行立案调查。2013年以来,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4名。

(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