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委坚持以“严”字当头,重在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责任,十八大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仅立案查处党政“一把手”违纪案件16件,处分16人,其中,县处级7人,乡科级8人,其他1人。
从严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西双版纳州委5月9日组织召开全州3个县(市)、3个区、71个州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学习讨论会,10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进行了发言,并将参加会议的77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研讨文章装订成册,切实增强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以制度来规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行为。按照《西双版纳州领导干部四重分片包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州级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对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工作责任要求,年初及时制定下发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年中按照《西双版纳州领导干部四重分片包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州委领导按照分处包干范围开展“听、谈、查”工作,年底召开全州每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动员工作动员会,由州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对全州3个县(市)、3个区、62个州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初步形成了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制定实施《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全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
从严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领导干部四重分片包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每年州纪委常委、各派出纪工委按照《工作办法》的要求,对全州3个县(市)、3个区、62个州直部门(单位)开展 “听、谈、查”工作。2010年至今共开展了7轮“听、谈、查”工作,形成州级领导谈话记录350余份,通过“听、谈、查”工作,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了全州各级领导做表率、人人抓落实、责任共承担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了日常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聚焦“四风”正风肃纪。突出主业主线、强化监督执纪。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条主线,以明察暗访、专项整治、随机抽查为抓手,突出“清明节”、“泼水节”、“五一节”、“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纠风整治活动。全州共分三个批次18个督查组同步实施明察暗访或随机抽查,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大操大办等10个方面的不正之风进行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来,全州共查处119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突出重点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针对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实行公务用车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问题,全州共有500名(含33名厅级领导干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零持有”会员卡报告,19519名党员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的承诺。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制定完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作风建设督查工作规范》等制度,明确了督查人员构成、职责、范围、内容、方式方法和纪律要求,提高了监督检查的规范化水平。坚持“零容忍”反腐败。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主要职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案源。通过约谈、提醒、函询等方式,及时纠正一般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2015年上半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30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5.75 %。初步核实违纪线索70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5%,初核转立案66件,了结4件。立案 69 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0.81%,结案5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53.84%,其中:乡科级干部10人,一般干部19人,其他人员3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刑事处理3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