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8-24 17:20:25   来源:大理州纪委

南涧县紧盯重要节点,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的方式,不断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提醒在前,预防在先。一是抓主体责任。利用会议、监督检查等机会,提醒督促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作风建设。二是抓节前提醒。抓住春节、端午、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短信、手机报等,不断提醒做到廉洁自律。三是抓警示教育。采取看警示片、到警示教育中心参观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常敲警钟。

有明有暗,持之以恒。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南涧县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的规定》、《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二是明察全覆盖。对领导干部是否遵守会议纪律、节假日公车管理情况、日常上下纪律情况等进行公开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全覆盖,随时绷紧监督检查这根弦。三是暗访突出针对性。在明察的基础上,针对明查中不容易发现的、隐蔽性比较强的作风问题等,不定时派出暗访组,利用摄像取证、直击现场、调取监控视频等加大监督检查密度,严查作风问题。

多方联动,监督有力。一是部门联动。作风建设突出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联合,加强监督力量,由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针对不同时期的突出作风问题拟定督查重点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科室联动。不断加强各室、各纪工委之间的协作配合,随机抽调各室、各纪工委人员,组成作风建设督查组,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带队,加强作风问题日常巡查。

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实行一督查一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人员,一律以点名道姓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进行立案查处,对多次发生违反规定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