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以“问题清单”将千头万绪的工作汇合到一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主线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作为最直接的工作目标,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查找问题不遮羞。每年底,保山市纪委监察局总会有一份征集问题的清单在各部门、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间依次传递。这些问题既有历年来保山通过开展“三查三看”、“四比四促” 、“四群”教育等活动中查找出的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也有某些部门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问题。在2015年的“问题清单”里,还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提出的烟草、普洱茶、玉石、能矿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省委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列举出的问题和与“六个严禁”一起开展的保山特色整治的问题。“问题清单”的出炉,让问题变得实在、具体,将问题摆到了桌面上,让工作有了准确的目标,为问题的解决走好了第一步。
勇于担当不推责。在解决问题的任务分工中,纪检监察机关既突出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不越位,也积极将自己摆“上阵”,不缺位。今年3月24日出台的《保山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45项具体工作中,市纪委监察局牵头17项。3月26日,市纪委监察局就对牵头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分工。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还负责督促、指导、收集相关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详细掌握“问题清单”动向,发挥了协助员、主力军、示范者、督促人等多种作用。
解决问题无止境。近年来,保山市通过完善制度、创新举措解决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一些遗留问题,堵塞了权力运行中的一些漏洞,实现从源头防腐败和转作风。在专题教育专项整治中,通过多次调研和征求意见建议,梳理出全市党员干部“为官不为”、“玩风过浓”、“服务意识不强”3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在全省统一开展的“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基础上,将3个问题纳入整治内容,形成保山“6+3”专项整治模式,求深、求实解决问题。在国有土地流转工作中,面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国家损失巨大的问题,保山市通过多次调研和论证,出台了《保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保山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保山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三个制度,准确而系统的堵住了国有土地流转工作漏洞。在隆阳区,针对在群众私挖滥采玛瑙石整治和森林防火工作中乡镇领导干部反应不及时、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形成“问责新常态”,对为官不为不再“一说而过”,对小事小情不再“一笑而过”,对主要领导不再“忽略放过”,2015年以来,已问责领导干部36名。2013年底,施甸县姚关镇山邑村村“三委”把近千亩荒置田地及丰富水资源盘活起来,农户以1006亩土地流转参股,村干部5人贷款50万元参股,用“党总支+合作社+公司”的方式搭建运营平台,种植莲藕、养殖龙虾、鱼等农产品,为发展集体经济闯出了一条新路子。为确保这条新路子走稳、走好、走远,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重点加强建设项目、财务、民生资金监督。通过科学经营,2014年实现总收入117万元,按照三次利润分成,群众获得保底分红80.48万元,集体获得分红14.3万元,村集体一年就脱掉了“空壳村”的帽子,从而造就了可推广复制的“山邑模式”。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才能善于发现问题,才能科学分析问题,也才能紧紧抓住问题直至真正解决问题。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让监督执纪的难点在一个个问题的解决中得到突破,让监督冲着纪律去,让纪律更细化、更具体,让“不守纪”的人付出沉重代价,让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得到更坚实的保障。
(杨景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