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立足抓早抓小、抓常抓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真正管到实处、严到份上,使党员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自觉守纪律、懂规矩。
经常咬耳朵,思想防线筑起来。制定《武定县公职人员十个一律处理暂行规定》,明确公职人员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作风纪律等情形的十种行为一律给予处理,划出“红线”,及时提醒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2014年组织162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和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举办了3期共501人次参加的科级干部党纪、政纪、法纪“三纪”教育培训班,在全县深入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三学”专题教育“十二个一”活动,使党员干部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
经常扯袖子,纪律规矩挺起来。坚持在年初“两会”“两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深入乡镇和县属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进行明察暗访164次。近三年来,开展任前谈话127人次、约谈207人次、廉政提醒谈话497人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有51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及出国境等方面的廉政审查,审查党员干部廉政情况509人次、单位309个次,建议取消6人和10个单位的评先评优资格。通过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党员干部及时警醒、知止。
经常敲警钟,执纪利剑悬起来。对党员干部出现了违纪行为,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及时立案审查,防止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2014年对不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被群众举报大操大办婚宴和乔迁新居、借机敛财的10名干部进行严肃查处;严肃查处和通报了17起21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53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情形的干部进行公开问责;责令和督促有关部门清退89名未经批准借调、借用和顶岗的工作人员,清理腾退领导干部超标准办公用房3318平米,处置超编公务用车10辆。(潘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