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实“一把手”

发布时间:2015-08-21 10:10:15   来源:昭通市纪委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单位“一把手”的主要工作之一。昭阳区多措并举抓实“一把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账单,抓实“一把手”。明确要求辖区内党委、党组必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必须请纪工委监察分局参加;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经费投入不得少于1万元;各单位“三重一大”必须邀请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与;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行政)主要领导半年、年终分别向区纪委述职述廉1次;党组织“一把手”反导好单位纪委每年约谈班子成员和单位(系统)站所院长不少于1次。

规范考核,抓实“一把手”。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认定责任制落实结果。平时检查占30%,年终考核占70%,日常检查主要由纪工委监察分局组织实施,年终考核主要由区委常委牵头负责考核,通过规范平时和专项考核,进一步强化党委“一把手”抓实本单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专项检查,抓实“一把手”。今年上半年,对发改、财政、国税和靖安、乐居、布嘎、北闸等29家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1次专项抽查。督查的重点是: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全会精神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责任书分解签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情况;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情况;干部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情况。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促使党委一把手抓细抓实本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抓常、常抓,善始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