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 “一案双查”让责任人无处藏身

发布时间:2015-08-20 16:19:58   来源:大理州纪委

宾川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职能,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

据了解,宾川县查处了县教育局原局长王志远收受贿赂、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调动教师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在教师违规调动等问题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教育局党委专职副书记、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违纪问题也进行立案调查,受到党纪处理;对县教育局两名副局长给予诫勉谈话、对县教育局纪委书记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在查处宾川县城镇中学原校长任军奇贪污公款、私设“小金库”、乱收费、乱发补助等违纪问题时,对城镇中学负有责任的两名副校长给予通报批评的问责。教育系统的典型系列腐败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广大教师干部职工也受到了强烈震撼。

2015年,宾川县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州委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律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究领导责任。虽然在现实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时常把领导责任挂在嘴边,行动上却不落实,下级出了问题,找各种理由为自己推脱,但在法律和责任面前,违纪违法者要受到应有的惩罚,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员难逃其责。2015年以来,宾川县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和宾居镇清河社区严重违纪违法案相关人员从严追责,9人被立案调查,5人受到问责处理。(杨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