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始终坚持将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紧抓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条主线,坚持宣传教育、源头治理、监督检查、惩治腐败常态化,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宣传教育常态化。将作风建设教育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采取正面激励和反面警醒相结合方式,教育引领党员干部绷紧作风建设“廉洁弦”。今年来,全县党政“一把手”累计上廉政党课8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达4300余人次,已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格言130余条,观看《贪婪与疯狂》、《失德之害》等警示教育片50余场次,组织党员干部前往丽江市廉政教育基地、丽江监狱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源头治理常态化。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出台《玉龙县作风纪律督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玉龙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改进作风监督检查的若干规定》、《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权力预警机制,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次,谈话50人,组织8名乡镇部门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民主测评,完成部门廉洁鉴定90个、个人廉洁鉴定521人。加强系统内监督,严格贯彻执行《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严防“灯下黑”,构筑思想防线。
监督检查常态化。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作风问题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日常巡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开展监督检查,逐一纠正发现问题,严格督促党员干部严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14次,其中作风类专项督查80余次,通报批评违反作风纪律建设6家单位,问责领导干部11人,约谈7家单位负责人。
惩治腐败常态化。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贪污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与公、检、法等执法机构协助配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效果。不断完善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办案工作考核办法》、《查办案件工作奖励办法》、《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查办案件工作外勤经费管理办法》等,将安全、文明、规范办案作为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奖惩的主要内容,切实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今年来,玉龙县纪委共受理群众各类举报76件次,立案31件,处分40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