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重要举措,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范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初步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深化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工作主动开展。通过加强工作督查,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教育宣传廉政风险排查的意义,让大家认识到“风险是潜藏在自己身边的隐患”,“敢于‘亮权’就是敢于接受监督”,“预防和监督是对自己的保护”,积极营造廉政氛围,杜绝一些干部思想认识中存在的“无用论”、“无关论”、“无险论”、“抵触论”、“形式论”等错误认识,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不正确的认识,而导致不愿查、不想查、不敢查的思想障碍,让党员干部有正确认识:排查廉政风险,查的是权力运行过程当中可能发生的滥用权力的问题,不是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查的是可能导致不廉洁问题和腐败的因素和条件,不是查每个人的不廉洁问题和腐败问题;查的是岗位职权这把椅子,不是坐在椅子上的人。通过宣传弄清这些问题,很多党员领导干部和群众放下了包袱,打消了思想顾虑。同时,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风险时时处处存在,不查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不控风险就是最大的失职”, 经过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实现了由被动干到主动抓的转变。
加强风险排查,促进查找不断深入。主要要求三县(市)加强对权力集中领域、资金密集领域、资源聚集领域和监管薄弱领域,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如景洪市印发了《中共景洪市纪委景洪市监察局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紧扣单位、科室、岗位的工作实际以及个人的思想动态,开展“回头看”,继续查找、反复核实,着力在找全、找准、找实上下功夫。尤其着力查找 “三重一大”等方面容易产生的廉政风险,着力查找部门(单位)领导岗位风险,着力查找关键部位的岗位风险。截至目前,三县(市)共梳理内部机构1401个,查找内部机构廉政风险点2127个,梳理个人岗位4045个,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4508个。三县(市)共梳理权力数1659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547个。
加强建章立制,促进制度不断完善。三县(市)各部门针对内部机构和个人岗位排查出来的权力、岗位和管理等廉政风险点,依据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在初步制定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调整缺乏可操作性、不好用也不管用的制度。注重在制度机制的前瞻性、实效性以及执行力上下功夫,提高制度的可行性、实用性。认真理顺制度之间的关系,让各种制度和谐协调、相互支持,着力构建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截止目前,共制定防控措施7374条(比2013年增加12.7%),同时共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1831个。
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不断到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围绕“风险是否定到岗、制度是否建到点、责任是否落到人”,加强对三县(市)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加强信息报送,及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建立健全了单位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联动机制,强化了监督,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工作落实机制,进一步确保了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三到位。
通过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风险防范意识,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找准了廉政风险,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明确监督制约体系的控制对象。进一步完善了防控措施,规范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公共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有效预防腐败,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努力形成规范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