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推行权力清单扎好扎密扎紧权力笼子

发布时间:2015-08-18 16:49:03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为官任性”是群众对少数领导干部的评价。但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任性”、“用权任性”必然会带坏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失去党心民心,影响发展进程,破坏发展成果。如何让“为官者不再任性”?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权力清单”,扎好、扎密、扎紧了权力的笼子。

让权力得到明确。2013年初,保山市依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依照相关法规和“三定方案”,梳理、制作出各县(区)、各单位职权目录,明确了权力名称、权力类别、权力内容、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并且将《职权目录一览表》在各县(区)、各单位网站、公示栏上公开。不仅让党政机关明白自身拥有哪些权力、权力来自何处,也让群众清楚一个部门有哪些职责、能为群众办些什么事。

让权力得到制约。2014年,制定实施了《保山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打破党政主要领导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独揽大权的格局。昌宁县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中为每一个重大项目明确一个由一名县委、政府挂钩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一名县人大或县政协副职为第二责任人,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三责任人的“三人议事”小组,项目推进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必须由3名责任人共同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具体落实。既避免了层层汇报和审批耽误时机,又制约了“一把手”或是职务相对较高同志的决策权,保障项目建设重要决策更民主、更科学。

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行使,近年来,保山市坚持做到“三个晒”——晒出权力和责任、晒出忠诚和廉洁、晒出担当和诚意。通过列出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岗位责任权力、领导干部在市县纪委全会上述廉、公开村级事务等形式,把权力晒出来,使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让权力真正为群众服务。权力行使的最终目标是服务群众。近五年来,保山市充分利用好政务服务中心平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将权力用在了服务群众的“刀刃”上。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市、县(区)两级将行政审批职能整合进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全市共有176个单位、1587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进必授权”要求,全面落实《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各部门授予窗口人员相应的工作权限,让服务窗口不再是没有“实权”的空架子。为推动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速,2014年,隆阳区全面启动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为解决项目审批事项不清楚、材料准备不齐全、审批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开具了“药方”。2014年以来,该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办理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事项173项,已办结168项,正在办理5项,区直有关单位办理(审批、转报)时限较法定时限累计缩短2015天,审批提速62.8%。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各县(区)都制作服务指南,对哪个窗口可以办理哪些事、有哪些程序、需要哪些资料作细致说明,让群众看得清楚、办得顺畅。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都建立工作月报、半月报制度和联络员制度,适时组织开展电话督查和实地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让权力风险得到防控。有权必有责,权力的行使要在责任落实中体现,权力的运行必然存在风险。为了不让“风险”成为违纪违规事实,各县区、各单位共梳理权力数2501项;查找出内设机构风险点3651个;查找出县(区)处级领导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个人廉政风险点7070个。共制定内部机构风险防控措施3266项,个人制定防控措施6191项,修订完善制度303项,绘制“三重一大”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内设机构工作运行流程图1082项。

让滥用权力者得到惩处。”公权姓公,一丝一毫不能滥用”,对滥用权力者,不管事情大小,一律严惩。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干部黄某某在因违反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擅自驾驶公务用车搭载妻子李某等到龙陵县龙山镇赧场社区参加他人婚宴,构成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的错误事实,龙陵县纪委给予他党内警告处分。这样的类似事件还有很多,这就需要各位领导干部必须警钟长鸣,不能滥用公权。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造就绝对的腐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沿着一贯的逻辑筑笼、织网,实现厘权、制权、公开、防控、惩处、为民六位一体,让对权力的监督不再空置,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让为官者失去“恃权任性”和“乱作为”的底气和空间,让政治生态真正得到修复和净化。(杨景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