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用四套“组合拳”向“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亮剑

发布时间:2015-08-18 16:39:21   来源:怒安州纪委

为认真抓好“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专项治理工作,福贡县通过组合拳向“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亮剑,着力解决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问题。

召开动员会。针对当前专题教育存在的问题,从七个方面切实解决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守土不尽责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问题,着力在全县打造一支从严加压、求实发力、创新谋发展的干部队伍。

出台实施方案。重点治理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守土不尽责等“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重点对10种情形进行治理。通过“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开展一轮谈心交心、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进行一次集中调研督查”等办法措施,综合施治、对症下药,切实解决“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

出台任务清单管理。以上帕镇、架科底乡、县直机关工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等12个单位为试点,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内容对各乡镇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跟踪管理、综考核。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由考核组提交县纪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出台追责方案。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存在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列出了“对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率低下,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实现‘三个定位’战略目标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没有完成所承担任务的”等11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形,只要有11种情形之一的都要进行追责。情节轻微、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予行政问责,问责有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10种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纪委监察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茶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