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四举措抓实抓牢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8-18 16:17:4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州委紧紧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以上率下之责和为纪检监察机关撑腰壮胆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州委、州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自觉担当起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和反腐败的工作职责,切实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州委充分发挥在全州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近两年来共召开10次州委常委会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汇报。组织召开州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州纪委七届三次、四次全会,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将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督促各县市区、各单位与辖区各级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各级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党委主要负责人自觉担当起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督促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工作责任要求,年初及时制定下发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年中按照《西双版纳州领导干部四重分片包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州委领导按照分处包干范围开展“听、谈、查”工作,年底召开全州每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动员工作动员会,由州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对全州6个县市区、62个州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初步形成了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制定《西双版纳州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意见》,全州78名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考核工作会上进行了述廉、241名班子成员提交书面述廉,今年抽取8名正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在州纪委全会上述廉。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州共有66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

注重廉洁从政教育。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廉政准则》等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计划。近年来,全州开展廉洁从政专题讲座50场(次)、4800余名党员干部受教育,开展以算人生七笔账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发放1.5万份《人生七笔账》口袋本。完成警示教育基地改版升级,9000多名党员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1033人到西双版纳监狱接受了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960人参加了法院职务犯罪庭审旁听警示教育。着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完成了2个省级示范点创建和18个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巩固提升。

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充分发挥州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加大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半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39件,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26件,立案93件,结案8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1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22人,一般干部9人,其他人员57人,移送司法机关10件,刑事处理7人,挽回经济损失218万元。今年上半年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29件45人,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及以下4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给予问责处理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