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弥勒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通过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6个试点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涉及行政职权722项。
今年以来,弥勒市在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和认真研究该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决定试点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试点工作。3月,市政府印发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工作进行了部署。5月,市政府审改办严格按照《云南省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将行政职权划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等10个类别,并按“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对每项权力都列明了行使主体、责任主体、职权名称、权利类型、设定依据、实施对象、法定(承诺)期限、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以及处理意见,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汇总成一张表,实现“一表两单”。同时,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制定了6个试点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下一步,市政府审改办将根据省、州政府工作安排,力争在今年内完成全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和公布工作。在此基础上,重点做好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理清交叉职权和根据各部门权责清单适时对“三定”职责进行调整3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