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抓早抓小,对 “四风”问题坚决纠治,对违纪行为,毫不手软,严肃惩戒。上半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6个,责任追究43名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
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该市建立起了一支由512名媒体记者、出租车司机、退休干部等组成的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通过对分工负责的区域和单位进行不定期巡查监督,参与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等途径监督“四风”问题。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期间,纪检监察机关抽调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组成40个督察组,查访餐馆、娱乐场所、农家乐等重点场所180余个;查核疑似公务车辆3800余辆;抽查餐饮、娱乐等发票2100余张。
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官方微信、门户网站等公布“四风”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借助群众的 “火眼金睛”为发现和纠正“四风”提供帮助。今年上半年,市纪委共收到“四风”问题投诉举报42个,形成舆情专报8期,处理相关责任人12人。
紧盯各种隐形变种。为整治隐形变种“四风”问题,市纪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购买购物卡、贺卡、土特产等节礼及大宗烟酒,滥发钱物、专项和项目经费中是否开支接待费和汽车燃油费等情况。对部分单位的检查还延伸至企业、协会等。根据相关问题线索,查处了昆明泛亚金融产业公司总经理王磊因违规安排办公室购买高档红酒用于接待,市科协前后两任主席因违规长期借用下属企业车辆供自己及其他班子成员使用并报销相关费用的问题,3人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该市还把查处的“四风”问题全部登记入册,将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列入“负面清单”,进行跟踪督查,责成整改。对量化考核干部作风被评为“群众不满意单位”的进行黄牌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连续两年被评为“群众不满意单位”的调整主要负责人。今年上半年,市纪委已通报问责处理情况16起29人。
在严查快处顶风违纪问题的同时,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方和单位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今年以来,昆明市共有14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本人或单位出现“四风”问题被追究党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