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 多举措 整治 “四风” 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5-08-17 15:42:05   来源:普洱市纪委

 景东县多举措有效整治“四风”问题,取得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成效。

全面整改持续用力。今年年初,景东县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始终把整改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把责任扛在肩上,不搞“权利下放”,不当“甩手掌柜”,紧扣时间节点,以“稳、准、狠”的决心和力度,做到真转、真改、彻底改。县委12个督查组对参学单位的整改清单,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和台账管理,对照整改项目进行逐一督查,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县四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整改任务,除需要长期整改的15项之外,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8429条问题,已经整改落实7692条,完成率达91.26%,其余问题正在按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专项整治持续用力。县委严格对照中央确定的21个方面和省委确定的12个方面整治任务,明确了整治内容、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和整治时限,并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在“六个严禁”的专项整治上,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在工程建设上,通过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加强招投标监管等措施,2015年一季度已有42个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在土地征用上,严格落实土地管理责任制、切实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2014年2月14日至今,共征用土地4286.4亩;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上,依法招拍挂出让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现已上报拟采矿点37个;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使用管理上,实行扶贫救灾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公开社会保险行政审批,2015年1至3月共发放扶贫救灾资金62万元;把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范围,全县84个单位、3894名重点监督对象已经填写严禁收送“红包”承诺书;采取重点检查和严肃查处等措施,对全县科级改任的143名非领导职务干部和受党政纪处分改任的11名非领导职务干部,以及处级领导改任的8名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上下联动持续用力。景东县严格按照上下联动抓整改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自觉承担整改责任,做到了联动整改的无缝对接,共同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的有效开展。2014年市“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整治景东县花山镇文明村鑫盛矿业有限公司尾矿泥浆严重污染阿墨江的建议。景东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由县长亲自率领县四班子及相关部门人员,第一时间深入阿墨江的源头者干河流域进行实地调研,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责,形成了以县委政府牵头,县环保、水务、农科、住建、国土等部门及相关镇、村、企业各司其职、相互协同配合的上下联动整改机制,以坚决的态度、强硬的措施深入推进者干河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群众看得见、代表满意的良好整治效果。

完善制度持续用力。景东县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作风建设要求,认真承接配套中央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保障工作推动的有效机制。县委、政府研究出台《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实施办法(暂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了上下班纪律、三公经费管理、转变作风、为民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并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建、反腐倡廉和各项中心工作得到了强有力推进,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更加科学规范,矛盾纠纷得到有效排查调解,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实现了制度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吴奇  谢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