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五个一”措施重拳整治“为官不为”

发布时间:2015-08-14 15:53:20   来源:楚雄州纪委

武定县采取“五个一”措施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重点对工作执行不力、工作不敢担当、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敷衍塞责等9类行为进行整治,真正把本部门本单位和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治理好。

进行一次思想发动。紧密结合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弘扬杨善洲精神和学习高德荣同志先进事迹等,认真组织学习本县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深入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切实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存在的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等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教育帮助那些存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的干部正视问题、改正问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开展一轮谈心谈话。在深入调研和综合分析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服务对象投诉、社会舆论反映、各种考核评议结果、巡视和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其他信息来源的基础上,准确了解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采取定时定点约谈、上门个别访谈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一轮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避免嘘寒问暖、闲聊家常;避免评功摆好、只说好话;避免只谈工作、不讲问题;避免泛泛而谈、偏离“为官不为”;避免避重就轻、无关痛痒。对那些存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的组织和个人,要进行“断喝一声、猛击一掌”,该指出的指出,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并督促抓好整改。  

开展一次自查自纠。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网上信箱、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县四班子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谈心谈话、自我查摆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客观真实,不漏查瞒报、不搞选择、不打埋伏的原则,列出清单,并参照教育实践活动“五步整改销号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自查自纠要重点查摆谈心谈话中指出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是否存在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反弹等情况,是否出现新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

进行一次集中督促检查。县委将集中开展一次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调研督查,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网上信箱、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县四班子和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为官不为”问题治理情况和干部群众的满意程度。同时,结合“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抓住重要问题线索、重要举报反映,不定期开展专项调研督查,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调研督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治理不力的,相关部门要专题研究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重点治理。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函询诫勉、行政问责和离岗锻炼、调整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办法措施,严肃进行组织处理。对应该给予纪律处分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典型案例,及时采取内部通报、媒体公开等形式加以曝光,发挥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用。

健全一套规章制度。结合专题教育立规执纪,建立健全“为官不为”的惩治办法,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使干部依法依规作为,从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上防止和杜绝“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委(党组)责任清单和程序规范,健全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规范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明晰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能力要求,着力引导干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适应“为官不易、为官有为”新常态,养成“在位有为、必须作为”新习惯。  (钱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