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一把手”五带头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5-08-13 16:43:35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龙陵县充分发挥“一把手”的领导、执行、推动作用,真正做到“五带头”,既挂帅又出征,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带头传达学习,亲自安排部署。认真传达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县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做到亲自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记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笔记》,牢固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在实处。

带头签责任书,明确细化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工作特点将廉政责任内容进行细化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任务到人。按照责任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确保责任有担当,任务有落实。

带头廉政谈话,源头反腐倡廉。主要采取“一对一”个别层层谈话、集体谈话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上的廉政建设进行提醒谈话,该指出的指出,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并督促抓好整改。尤其对新选拔任用干部,在通过廉政审查及廉政考试后,由主要领导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

带头执行制度,依规依纪办事。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五项不直接分管”制度,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末位表态,积极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外出请示报告,如实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个人重大事项,按规定张贴公车标识,带头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六个严禁”及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等工作,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

带头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每年随机安排部分“一把手”在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述廉,主动接受外部的监督与考验。严格践行《廉政准则》,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贯彻“三严三实”的要求,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搞特权、不谋私利, 以身作则,带好队伍,管好身边人、家里人,严格约束、扎紧篱笆,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