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五招”除旧 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13 09:49:30   来源:昆明市纪委

昆明市聚焦主业,转变职能,把纪律审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转变政绩观,摒除“以案论功”旧观念

今年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改变“以案论功”的旧观念,坚持抓早抓小,从小问题、小细节入手,在党员干部即将迈向贪腐的门槛时早打招呼,在轻微违纪时早做处置,纪律审查的力度逐步加大。上半年,全市共结案170件,处分193人,给予党纪撤销党内职务以下处分的占50.3%,给予政纪撤职以下处分的占62%,纪律审查重点逐步从抓大要案转为抓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

紧盯成案率,摒除“虎头蛇尾”旧习惯

该市严格按照查管分离、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类处置、遵守程序、严格保密的原则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按照中央纪委确定的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标准进行线索处置,坚决杜绝线索流失、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等问题的发生。对每一条线索,均分别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成案率评估,一旦锁定目标,即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住主要问题和主要线索迅速调查取证。今年以来,截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平均成案率达53.3%,成案率较高。

“快”字当先,摒除“贪大求全”旧思维

明确了在纪律审查中,紧扣纪律和规矩重点突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快审快移,不贪大求全,打“闪电战”而不搞“消耗战”的战略思路。创新纪律审查方式,突出纪律特点,重点盯住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在审查过程中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既重事实、讲证据,充分发挥政策的感召力,又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在较短时间内突破审查对象的心理防线,促使其幡然悔悟,主动配合组织调查。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按期办结率达83%,从立案到结案平均用时67天,办案周期较上年同期缩短7天。

增强合力,摒除“单兵作战”旧手段

近年来,该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重要信访举报情况、重大案件线索移送、处分问责通报机制,不断完善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联合查处力度,试行公安特警陪护、医疗应急保障,并建立长效机制,转变“单兵作战”的旧手段,推行“大兵团”“集团军”攻坚模式,整合办案资源,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2014年,昆明市盘龙区纪委在查办城管人员违法违纪的系列案件中,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配合,仅用56天就突破了4起案件。此外,该市还将出台《昆明市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

严守纪律,摒除依赖“两规”旧心理

据了解,该市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严格强调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要求在绝对严格的程序和纪律约束下开展工作,既要高效率又要符合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搞先斩后奏。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少用、慎用“两规”措施,确保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加强对市纪委及各县区谈话室的管理,凡使用谈话室,都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全程录音录像,做好安全防范及人员进出登记。今年以来,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使用“两规”措施实现了上半年办案安全零事故。此外,该市还要求12个县区要在今年10月底前按照统一标准建成谈话室,届时,全市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将得到进一步保障。目前,已有9个县区建成谈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