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查处干部239人问责179人党政纪处分60人

发布时间:2015-08-13 09:45:05   来源:德宏州纪委

“截止2015年7月,查处违反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和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干部239人,问责17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会议通报3批12人,文件通报3批91人,网站通报22批136人。”这是德宏州2014年7月1日出台《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和2014年5月1日出台《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以来的成绩单。

找准症结,划定红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德宏州结合实际,找准作风建设症结,划定作风纪律红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针对部分地方和单位一些公职人员以形势严、风声紧、风险大为由而产生的为官不为、工作懈怠、消极应付、廉而不勤等现象,德宏州纪委在认真调查研究、学习法规制度、深入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以下简称“五项纪律”)和《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以下简称“六条规定”)。“五项纪律”明确规定:严格首问责任,不准推诿扯皮;严格限时办结,不准拖延怠慢;严格服务承诺,不准失信违诺;严格分类督查,不准落实不力;严格逆向评价,不准低效无为。“六条规定”明确提出:严守工作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严守上班纪律,不准不务正业;严守公务形象,不准中午饮酒;严守禁赌规定,不准打牌赌博;严守禁毒法规,不准吸食毒品;严守廉洁从政,不准吃拿卡要。同时规定,违反“五项纪律”和“六条规定”的,一律给予问责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动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配套了“五项纪律”、“六条规定”实施细则。

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提高监督问责实效

为贯彻落实好“五项纪律”和“六条规定”,从2014年5月起,德宏州采取严厉措施,确保制度刚性执行。

高位推进,两个制度经州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通过,州委、州政府发文实施,并分别召开全州领导干部大会推进落实;全面宣传,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进行宣传,抓好政策解读,制作了“五项纪律”和“六条规定”宣传挂图,发放到全州科级以上单位,做到人人皆知;畅通渠道,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地址、开通“12388”举报专线、开设网络举报平台、通过州县乡村组五级信访举报平台、报纸电台电视网站“四位一体”社会舆论监督平台、行风评议员特邀监察员、领导定期接访、下访等8种监督渠道和方式,全面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落实责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承担“五项纪律”和“六条规定”贯彻执行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单位(部门)、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惩处不手软、无例外,不让党员干部心存侥幸

为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高悬问责利剑,层层传导压力,使制度长期有效执行。

德宏州纪委成立明察暗访组,由州纪委常委带队,会同组织、人事、法制、督查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实施“五项纪律”和“六条规定”以来,州和各县市先后开展明察暗访318次,查处违反规定干部239人,其中给予问责17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

突出上班迟到、早退,打牌赌钱、赌酒,上班不务正业、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典型。

芒市风平镇农业中心副主任、水管站站长黄成绩接受村组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河县水利局原总支书书瞿发林无故脱岗,且旷工15个工作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单位存在庸懒散慢、行政不作为问题的梁河县水利局、梁河县残联、梁河县接待办、陇川县农业局等6单位一把手被追责。严肃查处了梁河县勐养镇部分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六条规定”打牌(拱猪)赌酒导致严重后果问题,11名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被查处、被追责。

同时,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坚持一检查、一通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快查快办快结,第一时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五项纪律”和“六条规定”实施以来,通报会通报3批12人,文件通报3批91人,网站通报22批136人,切实增强纪律的威慑力,让心存侥幸、等待观望者打消非分之想,形成严肃执纪改进作风高压态势。

通过坚持不懈抓作风、抓纪律,全州 “四风”问题、庸懒散慢、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得到有效纠正,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正风肃纪和惩治腐败的新常态基本形成,一批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重大项目相继落户德宏,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为“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