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突出“三抓”促纪委监督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8-12 15:22:59   来源:昆明市纪委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下大力气,聚焦中心、回归主业,持之以恒地突出抓好执纪问责、查处腐败、制度建设,使严格执纪问责常态化长效化”……富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余利鸿有感而发。

今年以来,富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营造全县“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从政环境。

严查腐败,拔除“烂树”不手软。聚集主业,转变职能,加强办案力量,富民县在重组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后,纪律审查机构占内设机构的56%,纪律审查人员占编制总数的70%。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2013年1月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81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案件线索88件,初核立案56件62人,了结处理32件32人,立案查处案件56件62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拓宽信访监督渠道,2015年1月至7月,富民县纪检监察机关排查案源线索41件,转立案28件,查处31人;转立案、查处人数同比分别增长221%、210%。严格落实“两为主”制度和安全办案责任制度、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三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9件次,立案查处29件31人,其中:乡科级8人,结案22件22人。挽回经济损失69.51万元。2013年、2014年分别被省纪委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一等奖、二等奖。

强化问责,整治“病树”不松懈。今年以来,严肃整治“为官不为”行为,对全县职能部门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10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问责2人。开展19轮专项督查,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科室、站所负责人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清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7名,清理规范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国家公职人员12名。紧紧咬住“四风”问题不放,抓典型、抓问责,从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细节入手,开展明察暗访6次,对2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问责处理。严肃追究了永定供销社违规建设和卫生系统连续发生贪污、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中,履职不到位或工作缺位的2名党政主要领导的的主体责任。

扎紧藩篱,切实剜除思想“病根”。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群众反映、日常检查、案件初核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身上苗头性、一般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今年以来,全县共对8个轻微违规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为33名党员干部和3个单位澄清反映失实问题。坚持扎紧制度藩篱,富民县制定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与县四班子、13个基层党委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制《县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出台了《富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意识,明确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管理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其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