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全市交警部门以改进作风、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带来了交警队伍作风上的明显转变,推动了交警作风建设由集中整治向经常性建设转变,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自查自纠注重实效。全市交警部门紧密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从“四风”问题、“机关五病”具体表现形式,确定6个方面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内容,组织民警“对号入座”、开展自查自纠。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标准,全面找准作风上的差距和不足。
从严从实找准问题。从思想、工作和生活反面查找问题。查出监管措施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队伍”,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不均衡;部分民警职工服务意识不强,处理问题方法简单等方面的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整改问题采用动态管理的办法,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
专项督导认真细致。结合执法教育整顿活动,各分县局交警大队领导深入路面检查执勤执法情况,按照每一阶段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对干部作风建设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基层大队以台账查看、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四风”问题、“机关五病”、交通事故接处警、警容风纪、执法记录仪使用、移动警务终端使用、涉案财物管理、法律文书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支队纪委坚持明察暗访,开展经常性、多形式、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查处,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健全完善各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先后制定完善了基层大队、中队领导及支部委员工作规范、要求;公布服务承诺、接处警规范及生活规范;健全完善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了《协管员日常行为规范》、《协管员工作职责》等制度;健全完善民警执勤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严格界定部门工作人员职责,并以制度形式固化。
各类制度科学实用。按照边整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依据教育整治活动中自查自纠情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在深入剖析原因,切实找准症结的基础上,一一制定了各种职责制度并上墙张贴。针对交警部门重点岗位、环节,健全完善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授权管理工作。统一涉案财物分类管理,规范摆放涉案财物,登记造册,安排专人管理,确保涉案财物安全; 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合法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执法质量方面有关规章制度。